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全市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机构建设、经费保障、会议和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7年工作打算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许昌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1516号,邮编:461000,电话:0374-2965906,电子邮箱:xcsgkb@126.com)。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进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载体,创新工作方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印发了《许昌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和台账,明确了46个具体事项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在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地各部门也都制定方案和台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动各项要点落实,全面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是权责清单。市县两级全部完成政府工作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公布,市直43个部门共保留行政职权3697项,减少606项。按照《许昌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运行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
二是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明确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注重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先行在8个部门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出台《许昌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公布6批次40大类产品的质量抽查结果。
三是政务服务。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27项、合并4项,保留的98项全部为行政许可。公布了20个无证明事项的单位名录和9个单位取消调整的20项不符合简政放权精神的证明材料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7项、保留48项。2016年11月14日,许昌“市民之家”启动运行,285项审批和服务事项可以一站式办理。
四是经济社会政策。编制并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许昌行动纲要、“十三五”规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三去一降一补5个专项行动计划、“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公开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优化企业融资服务、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对外开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政策措施,公示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建立了全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
五是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170个年度重点项目的建设内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项目联审联批任务全部公开,出台了《许昌市政府投资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六是公共资源交易配置。编制发布了《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完成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统一整合,规范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共组织进场交易1188个,交易总额229.13亿元,发布招标拍卖信息7337条。
七是预决算公开和减税降费。编制市级中期财政规划,推进市级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和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及时公开取消、调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相关政策文件,并认真贯彻执行。
八是国有企业运营监管。出台了《许昌市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许昌市市属国有企业派出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企业派出人员、国有企业领导人、重大事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管理制度。
九是脱贫攻坚。贫困户识别、退出信息严格按程序公示公告,编发《许昌脱贫攻坚专报》31期,在《许昌日报》开辟“脱贫攻坚进行时”专栏,刊发45期。
十是社会救助。每季度公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情况,及时公开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和城乡残疾人培训方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性困难救助办法等。
十一是就业创业。发布实施《许昌市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办法》、《许昌市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若干政策》等,符合条件、通过审核的对象全部向社会公示,共公示222名毕业生申报见习补贴87.7万元,142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4.2万元,25名创业毕业生创业(开业)补贴12.5万元。
十二是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项目台账、基本建成项目台账、公租房分配台账全部公开。制作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对农村危房审批结果、补助对象名单、金额全部进行公示。
十三是环境保护。发布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城市规划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气代煤”、“电代煤”和中水回用等政策措施,及时公开节能减排降碳相关政策文件,分30批次公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交办清单及办理情况。实时公开市区空气监测点位监测数值,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十四是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发布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办法、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计划,每月定期公开全市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媒体开设食药安全之窗、“食安许昌”专版,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明厨亮灶”视频工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等知识。
(二)加快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扎实推进以政府门户网站群、手机客户端、政务微博、微信(简称“一网一端两微”)为核心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快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经过多次调研座谈,不断深化细化项目需求,2016年底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群集约化平台通过了专家评审和财政评审。二是“两微一端”初见成效。微信公众号“许昌政事儿”、官方微博“许昌政府网”、“许昌政务”手机客户端先后上线试运行,第一时间权威发布重要政务信息,扩大受众面。三是健全保障机制。“两微一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纳入财政预算,成立“两微一端”编委会,建立了编辑部例会制度。
(三)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一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条例》,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力度明显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5万条,较2015年增加3.4万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策解读”专栏,2016年发布解读41条;还开设了《做客政府网》栏目,录制节目9期。特别围绕许昌市首部地方性法规——《许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许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媒体、印制宣传册、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讲解,做到家喻户晓。三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更新栏目信息,2016年市政府网站共发布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公共服务等信息5049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双公示”专栏,累计公示行政许可1051条、行政处罚787条。
(四)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一是开展答复前法律审查。与法制办联合建立了依申请答复前法律审查制度,从源头上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二是规范答复文书和形式。学习借鉴外地做法,规范不同类型的答复文书,坚持凡是答复一律用书面答复、挂号信邮寄。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档案管理。建立了规范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程序,每个依申请案卷和相关材料逐一归档。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受理依申请公开674件,是2015年受理量的2.87倍。
(五)强化督查培训。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建立了“许昌公开”QQ群和“许昌网站检查”微信群,方便相互交流学习。召开了全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对各地、各部门的分管领导、科(室)长(主任)、网管员共200余人进行了培训。二是突出抓好政府网站检查。采取以检代训方式,每月下旬集中对全市政府网站逐一检查、对标打分,先后印发政务通报8期,及时约谈不合格政府网站单位负责人,全市不合格网站数量大幅下降。三是每月通报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情况。量化动态信息报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双公示等栏目更新数量,坚持每月逐一排名,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编发信息公开工作动态14期。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市政府办公室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验、座谈交流等方式,对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和政务公开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形成了督查报告并全市通报。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力度明显加大,共公开政府信息143467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383件,公开规范性文件334件。公开方式更加灵活,通过政府公报公开288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83086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16664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10671条,通过新闻发布会、行政办事服务大厅、信息公开栏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3739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4件,较2015年大幅增长。其中,当面申请117件,占17.4%;网络申请40件,占5.9%;信函申请517件,占76.7%。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的67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666件,延期办结8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44件,占21.4%;同意公开答复312件,占46.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7件,占4%;不同意公开答复70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1件,涉及个人隐私2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39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9件),占10.4%;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9件,占11.7%;申请信息不存在9件,占1.3%;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件,占0.6%;告知通过其它途径办理数29件,占4.3%。
全市依申请公开均未收费。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5件,被依法纠错5件,其他情形2件。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2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8件,被依法纠错6件。
五、机构建设、经费保障、会议和培训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242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9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891人,其中,专职人员236人,兼职人员655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共80.1万元,较2015年增长23%。
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38次,举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班184次,累计培训7238人次,均较2015年显著增长。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2016年许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但与上级和领导的要求、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公开理念不到位,不愿公开、不想公开、不会公开问题普遍存在;公开机制不健全,缺乏专门工作机构,人员力量偏少;公开制度不完善,主动公开缺乏统一标准,依申请公开处理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公开实效不理想,公开内容时常流于形式,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或不及时。
七、2017年工作打算
2017年许昌市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公开什么、怎样公开”两个核心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进主动公开。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细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和要求。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办理流程,规范答复文书,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将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与相关工作统筹推进,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红头文件”。
四是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和政务云计算中心建设成果,高标准建设许昌政府门户网站群,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五是运用好新媒体。加大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和利用水平,不断扩大受众范围。
六是加大培训力度。搞好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是强化督导考核。结合许昌实际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
责任编辑:李瑞